管廊支吊架用于任何鋪設管道的地方,也稱為管架、管段等。管架作為管道的支撐結構,根據管道的運行性能和布置要求,可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。固定點設置的地方成為固定支架,管架與管架之間不會發生相對位移。而且固定管架受力后的變形相對于管道補償器的變形值應該較小,因為管架要有足夠的剛度。設置中間支撐的地方使用活動管架,允許管道與管架之間有相對位移,不限制管道的熱變形。管廊支吊架的結構應為鋼結構和混凝土結構,直接立在地面上。管架直接支撐或引導管道。管廊上可以支撐很多管子,管廊上也有很多管架。
抗震支架配件是以地震力為主要荷載的抗震支撐體系。抗震支座由錨體、加固吊桿、斜撐和抗震連接件組成。當地震烈度較小時,抗震支吊架要保證人身安全,財產安全損失較小。其次,當地震烈度達到中等水平時,抗震支架配件應保證受損房屋等建筑物維修后能達到使用效果。再者,當地震烈度較大時,可以提供抗震支撐措施,將管道和設備產生的地震作用滲透到結構中,震后建筑物不應大面積倒塌,以保證大限度的減少損失。
抗震支架配件可以提供采暖、通風、空調、燃燒、熱力、電力、消防、通訊等一系列機電工程措施。當發生一定強度的地震時,可以大限度地減少地震對環境、人員安全和財產的影響,增強安全性。抗震支架配件作為建筑機電工程的主要抗震手段,在我國的發展歷史較短,迫切需要成熟的技術和經驗來引導其在中國探索更大的發展潛力。
機電抗震支架配件是與建筑結構連接牢固,以抗震力為主要荷載的抗震支撐設施。它由錨體、加固吊桿、抗震連接件和抗震支撐組成。抗震支吊架應在地震時為建筑機電工程設施提供可靠的保護,并承受來自任何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。建筑機電抗震支架抗震支吊架的應用范圍一般涵蓋給排水系統、暖通空調系統、燃氣系統和電氣系統。
1.6度以上抗震設防烈度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須進行抗震設計。建筑機電工程設施的抗震設計應以建筑結構設計為基礎,并應采取措施加固建筑結構的連接件。重力小于1.8千牛的設備或計算長度小于300毫米的吊桿懸掛管道不得加固。對于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,應提供抗震支撐,用于室內給水、熱水和消防管道的加固。抗震支架配件可用于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.38m2、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.70m的風管。防排煙風管、應急通風風管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。內徑不小于60毫米的電氣管道和重力不小于150牛頓/米的電纜梯、電纜槽盒、母線槽應進行消防管道抗震支吊架。